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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<<香水>>小說中

主角葛奴乙離開了侯爵艾斯皮納斯後

開始往歐洲最有名的香水重鎮~格拉斯前進

書中有一段對於這個城市的氣質~描繪地非常生動有趣:

 

".....整個城市免不了會給人一種殘破的觀感......

...好像它已經疲於抵抗將要入侵的敵人,

不過倒不是因為軟弱,而是懶惰,

甚至是因為一種睥睨自雄的感覺,

看起來它好像覺得沒有必要炫耀自己的樣子,

因為它已經統治了腳下這一大片芬芳的谷地,

對它來講就已經足夠了"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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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充滿著南法普羅旺斯風格的小鎮

12世紀的時候是專門出產高級皮革

但皮革製作會有攙揉狗屎 馬尿 人糞等過程

使皮革的味道一直為上流社會所不齒

14世紀時 一位皮匠Galimard

(也是將來1714年第一間香水公司的名字 到現在這間公司都還在唷!)

將皮革揉合了玫瑰水與香料  進貢給當時的法國女王美帝奇

之後風靡整個宮廷與上流社會,於是在歐洲盛行起來

到了第17世紀由於皮革的高額稅收和尼斯的競爭

使得皮革業下滑 

之後香水業就取代了皮革成為格拉斯的主流

成為了現在全法國三分之二,全世界六~七%出產香水的著名城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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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chumach7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