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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<<香水>>小說中
主角葛奴乙離開了侯爵艾斯皮納斯後
開始往歐洲最有名的香水重鎮~格拉斯前進
書中有一段對於這個城市的氣質~描繪地非常生動有趣:
".....整個城市免不了會給人一種殘破的觀感......
...好像它已經疲於抵抗將要入侵的敵人,
不過倒不是因為軟弱,而是懶惰,
甚至是因為一種睥睨自雄的感覺,
看起來它好像覺得沒有必要炫耀自己的樣子,
因為它已經統治了腳下這一大片芬芳的谷地,
對它來講就已經足夠了"
這個充滿著南法普羅旺斯風格的小鎮
12世紀的時候是專門出產高級皮革
但皮革製作會有攙揉狗屎 馬尿 人糞等過程
使皮革的味道一直為上流社會所不齒
14世紀時 一位皮匠Galimard
(也是將來1714年第一間香水公司的名字 到現在這間公司都還在唷!)
將皮革揉合了玫瑰水與香料 進貢給當時的法國女王美帝奇
之後風靡整個宮廷與上流社會,於是在歐洲盛行起來
到了第17世紀由於皮革的高額稅收和尼斯的競爭
使得皮革業下滑
之後香水業就取代了皮革成為格拉斯的主流
成為了現在全法國三分之二,全世界六~七%出產香水的著名城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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